检察听证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举措,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最高检提出的“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深化检务公开,充分发挥检察听证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诉源治理等方面的作用,切实提升检察机关办案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山西省检察机关审查案件听证工作实施细则》《山西省检察机关听证员选任工作方案》,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决定聘任安钢等48人为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检察院)第二届听证员,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4 年7月19日-2024年7月25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任人选有异议,请于2024年7月25日前向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检察院)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反映人应当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琳、王焱 联系电话:0351-6872850 附: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检察院)听证员拟任人选名单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人民检察院 (太原铁路运输检察院)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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