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一基本价值追求,牢牢将“三个善于”贯彻办案始终,使检察履职更好契合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基本认知,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近日,太原铁路运输检察院就沈某某、苑某某、王某某三人涉嫌盗伐林木罪一案进行了不起诉决定及检察建议公开送达,并开展了普法宣传活动。 在现场,承办检察官对沈某某、苑某某、王某某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说明了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从法、理、情的角度对其进行了训诫教育,后在村委会领导、被害方、被建议单位及村民的见证下当众送达法律文书。随后,结合最高检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给现场的与会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呼吁大家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自觉做保护野生动植物的宣传者、践行者和守卫者。
 为积极探索“不起诉+”轻罪治理新模式,做实不起诉“后半篇文章”。承办检察官在宣读检察建议的同时针对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了释法说理,强调被建议单位要切实做好绿化实施和管护工作,健全林木台账及管理制度,明确林木权责归属,督促其在相应位置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如禁止滥伐、盗伐林木宣传牌,并告知其回复办理期限及回复内容等有关事项。 被建议单位现场签收了检察建议书,表示诚心接受检察建议,将针对建议内容,尽快整改到位并回复。为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辐射带动效应,使检察建议有更强的可行性、操作性,让被建议单位从心底里认同、打心眼里接受。宣告仪式结束后双方共同围绕铁路文物保护、侵占铁路用地、路内外安全隐患、职工违法犯罪等问题进行交流探讨,帮助提出解决思路和意见,进一步探索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协查配合、联席会商等机制,推动企业健全制度、堵塞漏洞,“益”同助力铁路建设。

太原铁路运输检察院充分利用铁路检察资源力量,检察官深入车站、候车室等场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服务活动,以悬挂横幅、现场答疑解惑、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
 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有效发挥了以案释法的引导、预防与教育功能,落实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提升监督履职能力,切实将案件办理效果转化为社会治理效果,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营造参与、支持检察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持续做好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实事。 下一步,我院坚持治罪与治理相结合,综合运用检察建议、检察意见、普法宣传等多种形式,深入践行“如我在诉”理念,自觉把法治精神融入到具体办案中,充分利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机制,借助大数据等技术优势,构建“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模式,紧紧聚焦平安铁路、企业平等保护、民生司法保障等问题,积极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切实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探索以检察建议、类案研判、实务调研等为切入口,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依法保障铁路“大动脉”安全畅通,切实增强法律监督的刚性和韧性,用检察“力度”提升民生“温度”助推铁路“速度”,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就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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