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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至3月主要办案数据
时间:2020-04-30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字号: | |
  

  太原铁路运输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和分院工作会议部署,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确保当前战“疫”防控与办案工作两不误。

  一、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0年1至3月,太原铁路运输检察院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5人,同比减少28.6%。审查起诉各类犯罪5人,同比上升25%。提起公诉4人,同比上升300%;不起诉1人,同比上升100%,不起诉率为20%。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5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100%。

  二、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0年1至3月,太原铁路运输检察院共受理线索3件,诉前磋商1次,结案3件,向太原市万柏林区检察院移送线索1件,由万柏林区检察院督促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力东大药房高价出售一次性手套案进行调查,维护了疫情期间防疫物资的正常供应秩序。

  三、重点工作办案数据

  (一)服务大局,司法为民

  太原铁路运输检察院制定了《“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十个一’”专项活动工作方案》,通过向企业发放调研函的形式向8家涉铁企业进行调研。严格按照高检院《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充分利用远程提讯手段,完成审查逮捕、起诉案件的讯问工作,并积极开展认罪认罚工作,确保办案安全及案件按期办结,共利用远程视频提讯犯罪嫌疑人7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4份。严格按照最高检案件管理办公室对防疫期间办理律师接待工作部署,专人负责处理律师网上预约审查,并协调律师提交扫描件传送审查材料,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保证诉讼工作顺利进行,期间接待辩护律师1名。严格落实关于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到依法、全面、及时、规范、便民,真正实现案件信息依法公开。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3条,公开法律文书2份,公开重要案件信息5条。

  (二)开展“携手隐患治理 护航高铁安全”专项行动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铁安全的重要批示,落实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检察分院与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开展的“携手隐患治理 护航高铁安全”专项活动要求,刘志军检察长带头示范引领专项行动,协调高铁工务段明确整治标准和进度,现场排查问题,沟通行政机关整改方案并调取问题单位土地使用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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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铁路运输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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