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集体学习的意见》,持续推进“学习型检委会”建设,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11月20日,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堂堂主持召开检委会(扩大)学习会议,专题学习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精神、省院关于“一体抓好三个管理”的决策部署和我院2024年1至9月检察业务运行态势分析报告。院领导、检委会委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并进行研讨发言。 
会议指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最高检、省院“一取消三不再”“一体抓好三个管理”专题会议精神,对照最高检、省院部署要求,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全面准确把握“一取消三不再”的主旨要义,着眼于让检察工作回归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本职本源。将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作出的部署安排落到实处,锚定工作目标,切实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会上,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堂堂结合综改区人民检察院实际情况,就下一步如何贯彻落实最高检决策部署,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深刻认识“一取消三不再”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其深刻内涵和原则要求。各部门、业务条线要结合本部门、本条线的具体职能和实际,围绕高质效办案的价值追求,创新工作思路,谋划工作,积极作为,持续落实好高检院各项安排部署,有针对性地补齐短板弱项,推进我院各项检察工作平稳有序发展。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做实“三个管理”,以高质效管理保障高质效办案。业务管理方面,要强化数据统计分析的导向作用,对案件质量、效率、效果全面深入分析,找准阻碍办案质效的“症结”,针对性固强补弱,为高质效办案提供更加科学全面的参考和依据;案件管理方面,程序实体并重,抓实案件流程、实体等全方位管理,推进流程监控实质化,常态化开展数据核查工作,要优化重点环节的过程管理,做到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提高办案效率,实现个案的有效、实质管理;质量管理方面,要深化监督制约和正向激励,加强反向审视,狠抓责任落实,坚持正向引导,构建案件质量评查体系,通过个案自查、业务部门检查、案管部门评查等多种方式对案件进行全面、常态化“质检”。三是持之以恒,做到“三个正确看待”,保持工作平稳健康发展。各部门要切实转变思想观念,从过去的简单数据管理向综合管理、全面管理转变。梳理2024年1至9月各项检察工作,找出问题、短板,发现特点、亮点。要树立以质效为核心、以公平正义为理念,打破各部门之间的壁垒,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推动我院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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